2015年2月3日 星期二

挑選婚嫁吉日的六大原則



婚禮選吉日是一個非常廣泛而又非常有意義的問題。 中國奧運軍團捷報頻傳,其中不少奧運健兒為了比賽推遲了婚期,相信奧運後將會有眾多奧運健兒邁進婚姻殿堂。 與此同時,鄭博士也接到眾多朋友的詢問,奧運後將迎來又一輪結婚**,鄭博士特意說說結婚吉日的選擇。 總體來說,結婚吉日選擇需要注意以下六大原則:



1、選擇潤年潤月為宜 。 中國人對結婚日期的挑選頗為看重,並且非常講究“潤月”、“潤年”之說。 擇結婚吉日,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,因為會有好兆頭。 當然,如果當年沒有“潤月”、“潤年”,也不必強求。 注意,“潤年” 有陽曆與農曆之分。 今年就是公曆的“潤年”。
2、避開農曆的三七九月 。 選吉日最好避免在農曆的三月、七月和九月,因這三個月份分別適逢“清明”、“盂蘭”和“重公”,均為傳統的“鬼節”,不宜辦喜事。
3、避開三娘煞和楊公忌的日子 。 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,使她不能出嫁。 基於報復心理,三娘就與月老作對,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,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,即初三、初七、十三、十八、廿二及廿七,不宜結婚。
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忌口的習俗,是吉利的話儘管說,不吉利的話忌說,故有“好的不靈醜的靈”的俗語。 在忌口俗中,又特別忌說或忌用“十三”之數,凡婚姻嫁娶的喜事,都不用農曆十三這一天。
相傳很久以前,有一個叫楊公的人,生有十三個兒子,人人都說他命好,楊公亦以自己有十三個兒子為恃,常常對人說:“我有十三個兒子,即使碰上三災之禍我也不怕,一年十二個月,就算一月死去一個,我還有一個兒子為我送終。”
真是事有湊巧,有一年發生了瘟疫,剛好又湊巧這年有閏月,楊公的兒子得了疫病,先後一個個都死去了。 到了年關十二月,楊公的十三個兒子全部死掉,只剩下他自己,晚景十分淒涼。 人們都說,楊公的遭遇全部都是應在他自己說的醜話上。 此後,人們便忌說醜話,一時說了出口,也要吐一口唾沫再說過一句好話。 同時,十三這個數也被認為是個不祥之數。
4、擇日要以女方為準。 擇日的一條原則是,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,並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。 俗話說:“子靠出生時,女靠行嫁年”,可見女方擇日之重要。 若是把此原則顛倒或不顧,將會導致婚後的婚姻出現問題,甚至離婚,新人們萬萬不可忽視。
5、必須避開父母生日 。 在傳統命理學中,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,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。
6、註冊與結婚儀式日期 。 如果你決定將註冊與結婚儀式的日期分開,最好這兩天都是擇日行事。 如要取捨的話,便應以進行迎親及擺酒的傳統禮儀當日為準,選在吉日舉行,因為中國傳統始終視這天為真正婚嫁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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